柴油发电机企业海外融资应遵循的准则
USGAAP 和 IAS 尽管许多会计理念和原则类似,却建立在完全不同的法律和文化环境中。IAS原为许多发展中国家各国会计师组织建立的协调会计发展的产物,后得到欧洲各国会计标准制订者的支持,所以越来越成为美国以外各国会计准则的统一方向。其执行基础是“意图”(intention),即编制报表的人的意图须善良,须最大限度地符合报表使用者的利益。它没有对会计报表的格式和许多具体账务处理作具体规定,因而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使公司在报表中可以有选择地反映信息,便于投资者理解其所处的不同行业和特殊业务。而为防止公司利用这些灵活性来扭曲披露的信息,国际会计师组织希望企业财务人员和审计师们能够更多地利用自己的职业判断,使账务处理符合准则的精神实质。
与 IAS 不同,美国的会计准则不仅条款众多,且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美国会计师协会(AICPA)和美国证监会的工作人员,均可以对条款发表自己的解释和注释,这些解释和注释都是美国会计准则的组成部分。美国会计准则的特点是围绕“条文”(form)来工作,即美国的财务人员只要能在复杂的文件、注释和解释“海洋”里找到支持自己做法的条款,不管“意图”是什么,都能与美国证监会据理力争。这与美国的法律系统颇为神似,美国证监会和司法部在与私人企业打官司时,完全是看谁对法律掌握得更熟悉,对以前的判例理解得更深。美国会计准则隐含著“判例法”的精神,与 IAS 薄薄的几本不同,每一条 USGAAP 都厚得像辞海,其中大部分是各种 FASB 的注释和其它机构的评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