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新疆泓浩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网站,提供机组租赁、购买新机、机组维修、并连配电、发电机余热利用及环保改造等
知名品牌电力设备服务商
全国咨询热线 400-180-6699
136 9998 1318
4新闻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东莞发电机出租零部件和源材料一律停止执行进口免税政策

文章出处:新闻资讯 责任编辑:新疆泓浩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12-11-06
  

中国财政部近日宣布,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及制造大功率东莞发电机出租而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同时部分进口东莞发电机出租将不再享受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通知,以进口申报时间为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功率东莞发电机出租而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所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为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通知还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进口单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5兆瓦的东莞发电机出租一律停止执行进口免税政策。而2008年5月1日以前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则分两种情况:其进口上述规格的东莞发电机出租在2008年11月1日前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而执行;在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对上述项目进口单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5兆瓦的东莞发电机出租,则一律停止执行进口免税政策。

 

本站关键词:东莞发电机出租

Copyright © 2023 新疆泓浩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访问量:GMAP】【网站管理】 【新ICP备16000666号-35

*本网站中所涉及的图片、文字等资料均属于泓浩机电有限公司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